警方已查明死者身份但尚未弄清身亡原因
昨日早晨,何先生报料:“后宅街道西河居委会后面山上的水库中,有人溺水身亡,警方已组织力量在现场打捞。”
后宅街道西河居委会后面山上有一个水库,大坝西头的库边有一间白色墙壁的小屋。小屋的旁边,分别立有一块木质的警示牌和一块告示石碑。木牌上写着原西河村两委的警示语:“任何人不准到水库洗澡、洗菜、洗衣服,违者一律罚款100-200元。”2004年6月20日由西河居委会竖立的石碑中则刻写着:“此水库是本村居民饮用水源,禁止一切人员在此水库洗浴、洗涤及污染水源的行为,不允许在此水库四周大小便,违者处予以500至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库边小屋白墙上还用黑漆刷写着《水库区域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共4条),其中第2条明确规定:“不准在水库中洗澡、洗涤一切物品,违者罚款贰佰至壹仟元。”
昨日早晨8时20分,当地一位居民说:“溺水身亡者的尸体,早已打捞上来,被殡仪馆的车子拉走了。”
据了解,昨日凌晨4时半左右,西河居委会的一位老奶奶上山干活,走近水库边时,看到大坝上有一套衣服和一双拖鞋,可水库的水面上并不见人影。此时,衣服中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并且响个不停。老奶奶不会接听手机,正在左右为难之际,看见附近走来两位钓鱼的男子。老奶奶马上朝钓鱼的男子喊叫起来,让他们过来接听一下手机。钓鱼男子跑过来后,接听了手机。通话中得知,打电话的是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叠山镇丝竹村现年37岁的陈女士。她在电话中说:“今晨4时20分左右,不见了丈夫谭某(38岁)。”接听电话的男子马上向她说明了水库大坝上有一套衣服和拖鞋的情况。心急如焚的陈某闻讯马上与几位亲人赶往现场。钓鱼男子接听完电话后,立即向110报警。
昨晨5时01分,接到110指令后,后宅派出所值班民警率队员火速赶到事发现场。110处警人员陪陈某在水库四周进行寻找,没有发现谭某的踪影。警方人员又下水寻找,可是,由于库满水深,一时还是无法找到失踪的谭某。最后,警方与金华打捞大队取得联系,在金华打捞大队工作人员潜水搜寻后,终于在水库中捞出了谭某的尸体。
据悉,谭某夫妇是在7月7日半夜才睡觉的。谭某缘何会在后半夜身亡于水库,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中。
记者 胡木水 实习生 陈婷 陈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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